中报]ST信通(600289):亿阳信通2024年半年度报告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 公司负责人袁义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秀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那旭颖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未来经营计划、发展战略等相关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半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56,839.15万元。公司仍有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违规担保案件涉案本金合计56,021.12万元。对于以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的偿还及违规担保相关事项的解决,控股股东尚无其他明确具体安排。

  报告期内没有新增违规担保。截至半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仍有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违规担保案件涉案本金合计 56,021.12万元。以往年度违规担保解决进展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亿阳信通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详见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一)“可能面对的风险”等相关内容。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 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 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报告期内,我国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焕发出勃勃生机与创新动力,软件业务收入高达 62,350亿元,同比增长 11.5%。电信业务收入累计完成 8,941亿元,电信业务总量同比增长 11.1%。伴随着数字化转型的浪潮加速推进,新兴业务领域成为增长的新引擎。三大基础电信企业在 IPTV、互联网数据中心、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业务上取得显著进展,共实现业务收入 2,279亿元,同比增长 11.4%,占电信业务总收入的 25.5%,对整体电信业务收入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在云计算和大数据服务方面,收入分别实现了 13.2%和 58.6%的同比增长,物联网业务收入增长了 12.5%。

  当前,加强数字化能力已是各行各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中国更是强调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并在顶层设计层面鼓励企业加强数字化转型,相关政策提到“到 2035年,数字化发展水平进入世界前列,数字中国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因此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建设必然成为亿阳信通业务的着眼点。

  在这一背景下各大运营商不断加快战略新兴业务发展,不断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产级,做大数字平台业务和基础连接规模。持续推进产业数字化业务快速发展,加强数字平台技术研发与能力创新,着力打造数字化平台赋能多个重点行业客户数字化转型升级,这也为深植在运营商 OSS运营支撑业务领域的厂商提供了更多商机。

  1、软件服务业务加强创新技术应用,继续深化与运营商及各行业客户的合作 报告期内,公司与各大运营商携手深化 OSS的开发,采用创新模式助力运营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自智网络领域的项目不仅实现盈利能力的显著提升,而且在网络运维的创新布局上取得了突破。网络运维工作台和能力开放平台等前沿系统的成功部署,为运营商网络管理的智能化和自动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OSS领域国产信创产品替代不断推进,通过网优平台和故障中心的国产化实际订单,推动操作系统的国产化,逐步实现了对国外技术的替代。MSS业务继续依托国产化 IE及数据库技术,打造全链管理信息化解决方案,推动企业经营管理向数智化迈进。

  公司提供定制化的数智化服务,包括联储联备、物资共享、物资处置、中小企业轻量级进销存、工程物资末梢管理、审计及集团指标管控、一码到底精细化管控等系列解决方案,覆盖企业的各个业务环节,实现业财深度融合,提升企业的管理效率和决策质量。另外,在公司现有 IT运维软件基础之上,又延伸出智慧停车、新能源智慧充电、智慧机房等场景的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行业软件+行业运维服务的业务。

  公司在 2024年上半年提出了打造第二增长曲线的战略目标。一是专注于为电力、交通、石油石化等行业企业提供先进的软硬件一体的信息化服务。通过与行业客户及行业专家的合作交流,不断提升行业理解力和用户洞察力,聚焦客户业务流程,聚焦客户业务场景,积极满足下游客户个性化、定制化的数字化转型需求。二是瞄准运营商加强数字平台技术与能力创新的思路,基于中小企业对产品和系统轻量化和易用性的需求,打造 IT软件+物联网解决方案和标准化服务,助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更加便捷、高效、经济。

  公司以 IT运维软件为基础,凭借对 AIOps、云计算、物联网、边缘计算、大数据等技术领域的深刻理解,推出了“云边融合、数智融合”的能力架构,并不断提升数据处理与分析的能力,为上述行业和运营商客户提供全面、高效、智能的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如 AIOT平台、数字孪生平台等。

  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针对内控否定意见,公司除督促控股股东尽快解决相关问题外,也在强化内部管控,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已聘请专业咨询机构,帮助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有关要求,持续优化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科学认定内部控制缺陷,强化内部控制缺陷整改,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2024年,公司将持续深化内部管理,提升规范运作与治理的精细化水平,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同时,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机制,并加大内外部审计监督力度,遏制违规行为,确保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深化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在 OSS以及 MSS软件基础上,积极开拓行业软件市场,打造软件+硬件+服务的整体产品和解决方案。公司紧密围绕数字化转型战略,开启第二增长曲线、 持续研发投入,实现技术突破,引领前沿创新

  公司基于先进的“自智网络”理念,运用 AI解决方案构建网络全生命周期的自动化、智能化运维体系。

  通过基于云平台 PaaS服务提供的开发生态,逐步完成对信创产业的全栈技术支撑和部分相应工业应用(如工厂级 SCADA)的国产化替代。

  成功入围 2024年国际 AIOps挑战赛,解决了通用大语言模型在垂直领域知识问答中遇到的若干挑战,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智能运维领域的行业标杆地位。

  面对运营商及行业客户各类定制化的需求,公司采取了基于云原生和微服务的架构,打造平台化(低代码平台、微服务管控平台、统一采集平台、流程引擎等),服务化(原子服务,组合服务等),组件化(业务组件、技术组件、公共组件等)的解决方案,可根据客户需要快速组装和编排,从而打造出灵活高效的定制化软件能力,满足不同客户个性化的业务需求。

  公司坚信人才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是公司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公司秉承前瞻性人才引入与结构性优化的“双轮驱动”人才战略,不断完善人才识别与绩效考核机制,着眼于构建完备的人才储备库,通过精心设计和优化人才梯队,为公司的战略发展培养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公司建立以 BU净利润考核激励与薪酬福利等遵循业绩成长的回报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业务长远发展与人才持续成长相辅相成。

  公司正在制定三年战略规划,把发展生态合作伙伴合作共赢作为战略的关键任务之一,同时也作为市场快速突破的重要手段,联合开拓电力、交通、石油石化市场,并与合作伙伴一起打造贴近客户、具有竞争力的数字化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秉承创新、务实的经营理念,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始终聚焦自身能力的成长,持续推进业务的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508.6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 25.7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13.69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451.20万元。

  上半年业绩增长扭亏为盈主要归因于:2024年 6月公司就光宇公司诉亿阳集团及公司合同纠纷案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与光宇公司达成和解并支付和解款项,与以前年度计提金额的差额形成当期债务重组收益,计入投资收益;公司加强成本控制和提升经营效率;加快产品开发和交付,收入同比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与三大运营商携手深化运营及管理支撑系统的开发,采用创新模式助力运营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自智网络项目盈利能力显著提升。网优平台和故障中心的国产化订单,带来了新的业务增长空间。中移铁通末端物资管理系统完成全国推广,软件维保服务合同不断增长,在客户核心生产支撑体系地位稳中有进。

  报告期内,公司在电力、交通等行业数字化建设逐步实现突破。在国网电力运维项目通过数字孪生等技术实现了通信机房的智能运维;智慧停车场及轨道交通一体化信息移动端技术服务项目,全面提振城市交通的运营效率;公司的交通业务利用行业多年软件和解决方案的积累,开启智慧交通新篇章,推动区域交通基础设施的智能化升级。

  2024上半年,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数字化转型的号召,组建智慧信用开发团队,不断探索和拓展新的业务领域,通过深度挖掘市场资源、技术能力等方面的合作机会,已实现商业签单。

  公司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在实际应用场景中的创新研发力度,特别是在运维流程中嵌入大语言模型,提升项目运维效率和智能化水平。在 5GC及本地网领域的试点项目中,完成网络拓扑的灵活绘制及面向一切皆可见的建模和孪生展现,取得了“数字孪生网络”创新成果。

  此外公司深化人工智能和物联网技术的应用,通过整合先进的 AI算法与传感器技术开发了智能预警系统,有效提升工业、商业等多个领域的安全管理水平。

  公司 2024年上半年新获得软件著作权 5项,累计获得软件著作权 1,009项;公司新申请发明专利 4项,新增授权发明专利 7项,累计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163项。

  公司通过技术合作的方式,持续提升边缘计算、物联网、通信、车路云的技术能力,为数字化转型储备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秉承前瞻性人才战略与结构优化的“双轮驱动”,通过引入行业优秀人才提升公司核心梯队整体能力与素质,打造人力资源核心竞争力。通过在岗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实际业务能力,增加生产效能。公司以市场为导向调整薪酬激励政策,通过精细化绩效考核,激发员工的内在核心驱动力,努力建立以奉献者为先的企业文化。

  2024年度,公司以强化治理与内控体系为核心,全面升级业务流程,实现运营效率与合规性的双重飞跃。报告期内,公司精心部署全过程业务流程优化,通过增收节支策略稳定项目现金流,确保公司持续经营。通过高标准严要求完成信息披露任务,规范“三会”的组织召开流程,加强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进一步强化内部预算和核算机制,完善财务信息披露流程,并推动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确保公司经营数据的实时分析能力,为公司决策提供更为精准的数据支持。通过不断规范公司治理机制、优化内控体系,公司将在合规的道路上行稳致远,开启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在制定新的未来三年战略规划,以求变的心态积极应对市场挑战,拓宽经营思路。在过去的 22年间,公司与各大运营商携手并进,交付了超过 1,000个电信级系统解决方案,构建了坚实的技术护城河。未来公司将继续以创新为动力,以技术为支撑,通过电信行业的成熟应用延伸至行业客户,打造第二增长曲线,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通过软件+硬件+服务的方式为行业客户带来更加丰富、高效、智能的数智化体验。同时不断拓展与不同行业客户的生态合作渠道,通过建立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促进业务的共同发展和市场的繁荣。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同比下降 42.43%,主要系销售人员较上年同期减少导致职工薪酬下降以及本期业务费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同比下降 23.84%,主要系管理人员较上年同期减少,导致职工薪酬下降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同比下降 45.12%,主要系研发人员较上年同期减少,导致职工薪酬下降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3,654.28万元,主要系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本报告期收到控股股东股份回购承诺款、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部分偿付款)。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86.64万元,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024年 6月公司就光宇公司诉亿阳集团及公司合同纠纷案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与光宇公司达成和解并支付和解款项 1,500万元,与以前年度计提金额的差额 3,232.35万元形成当期债务重组收益,计入投资收益。

  其中:境外资产 75,458.56(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0.01%。

  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股票于 2024年 5月 6日起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且因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尚未最终解决、主要银行账号仍被冻结、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4月修订)第 9.4.1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要求在 6个月内清收 53,386.92万元被占用资金、并清空资金占用余额的,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自收到责令改正措施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现金方式累计归还占用资金 1,441.53万元,尚未归还余额为 51,945.39万元;2024年 8月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4893.76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合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56,839.15万元。新产生的资金占用须与前述尚未归还余额一起在责令改正措施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清收。公司仍有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违规担保案件涉案本金合计 56,021.12万元。对于以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偿还及违规担保相关事项的解决,控股股东尚无明确具体安排。如果没有在规定期限内解决,公司股票将触及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 2023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19,524.67万元,且净利润为负。鉴于公司因 2023年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仍然不到 3亿元,且净利润为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4月修订)9.3.2第一款“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不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股票将触及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已于 2024年 4月 30日披露 2023年年度报告,因控股股东股权回购承诺尚未全部履行及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尚未全部收回,并且无法判断资金占用的可收回性,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前述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的情形在 2024年度无法消除,将不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股票将触及终止上市的风险。

  4)因 2023年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 2024年 5月 6日起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 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将不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股票将触及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依赖于运营商的信息化投资建设,随着 5G网络建设的放缓,运营商在信息化方面的投入也变得更加谨慎。与此同时,运营商信息化市场的竞争者不断增加,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为了保住市场份额,可能会出现更多的低价中标情况。另外,公司的品牌形象还在逐步恢复中,也可能在一些项目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公司开始培育创新业务,打造第二增长曲线,聚焦行业数字化转型,但如相关创新业务不达预期,可能引发公司业务收入下滑风险。

  由于信息技术发展速度较快,伴随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各种创新技术的发展融合,公司必须全面了解业内技术发展的最新趋势,更好地满足客户不断升级的需求。如果公司在技术决策上出现失误,未能及时跟上行业技术更新换代的速度,未能正确把握市场动向并顺应市场需求变化,或未能及时将最新技术运用于新产品的升级和开发等,可能导致公司丧失技术和市场的现有地位。

  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及其一致行动连万怡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40,819,3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16%,其中累计质押持有公司股份 223,078,446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92.63%,占公司总股本的 35.35%;被冻结或轮候冻结持有公司股份 207,573,483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86.19%,占公司总股本的 32.89%。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拟与亿阳集团签署回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

  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和《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024年 6月 20日,公司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增补杨殿中先生和王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 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 具体情况如下:2016年 1月 29日,中国证监会行审核委员会对 公司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2016年 5月 4日,公司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6年 10月 14 日及 2021年 8月 14日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6-033及临 2021-083)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75号)。2016年 8月 25日,公司召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期限的议案》, 《关于延长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期限的议案》,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相应延长。2016年 9月 10日, 公司发布《关于 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 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由于已经实施了 2015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17.09元/股 调整为 17.065元/股,发行数量上限由不超过 67,509,783股相应 调整为不超过 67,608,684股。2016年 9月 27日,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6)第 230ZC0588号)。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总额 1,111,432,986 元,扣除发行费 15,560,062元,公司收到认购资金 1,095,872,924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为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亿阳 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中,亿阳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购金额 1,100,000,000元,认购数量为 64,459,419股;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认购金额为 11,432,986元,认购数量为 669,966股。2016 年 10月 11日,公司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股份的股权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锁定期及存续 期满后,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通过,并报公司董事会批 准,该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 2025年 10月 11日。

  公司于 2016年 5月 17日、2016年 6月 20日召开了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和《关于公司 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的议案》。 截至 2016年 9月 30日,公司 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 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 59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06%),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 15.106元/股,购买总价 9,057,538.36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工作已经完成,从 2016年 9月 28日开始计算,锁定期十二个月,存续期十八个月。

  详情分别请见公司于 2016年 9 月 30日、2017年 9月 28日、2018 年 3月 24日、9月 12日、2019 年 9月 21日、2020年 10月 31 日、2021年 8月 28日、2022年 8 月 30日、2023年 8月 31日及 2024 年 8月 31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披露的相

  锁定期及存续期满后,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通过,并报 公司董事会批准,该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至 2025年 9 月 28日。

  关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临 2016-032、临 2017-046、临 2018-026、临 2018-076、临 2019-082、临 2020-181、临 2021-087 、临 2022-069、临 2023-063、临 2024-064)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方不会利用本 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持股关系进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 小股东、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

  1、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方不会利用本 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持股关系进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 小股东、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 2、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方不直接或间 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 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 3、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方不会利用从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获取的信息从事或直接或间 接参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4、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 业竞争,并将促使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方采取 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 争。 5、如本公司或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方获得与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 务机会,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 移给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征 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 司,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获得该等业务机会, 则本公司承诺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1、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方不会利用本公司 对上市公司的持股关系进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 东、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 2、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方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 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存在竞争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 3、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方不会利用从上市公司或 其控股子公司获取的信息从事或直接或间接参与上市 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4、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 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 竞争,并将促使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方采取有效 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5、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方获得与上市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 将尽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上市公司或 其控股子公司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 并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若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未获得该等业务机会,则本人承诺采取法 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方式加以解 决,且给予上市公司选择权,由其选择公平、合理的解 决方式。

  1、本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本企业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 影响的其他企业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包括上市 公司现在及将来所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 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遵循 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 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 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企业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上市公司利益,不 会通过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决策来损害上市公司及其 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企业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的关 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承担任何 不正当的义务。 4、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而给上市公司造 成损失,由本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1、保证上市公司的资产完整;2、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 独立;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4、保证上市公司 的机构独立;5、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6、承诺确 保上市公司独立性,并承诺不利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地 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由于公司一直未就亿阳集团回购公司持有其股份事宜 签署正式的《股份回购协议》,为避免因亿阳集团历史 违规行为导致公司被扣划资金后出现新的资金占用问 题,亿阳集团向公司出具承诺函,作出如下承诺: 1)若公司未来因涉嫌为亿阳集团的历史违规担保行为而 产生新的资金划扣,亿阳集团将于公司被划扣款项或书 面要求后的 10个工作日内以等额现金或者等价资产对 公司做出补偿安排; 2)如果公司未来就股份回购事宜与亿阳集团达成合意并 签署正式的股份回购交易文件,则亿阳集团前述向公司 支付的划扣金额的等额现金或者等价资产均用于抵扣 相应股份回购款; 3)若公司最终未就股份回购事宜与亿阳集团达成合意并 签署正式的股份回购交易文件,则亿阳集团前述向公司 支付的划扣金额的等额现金或者等价资产均无偿赠与 公司,公司无须返还。

  亿阳集团拟于自 重整执行完毕之 日起(自 2020年 12月 25日起)36 个月内以 68,250.21万元同 值的现金或有利 于公司的同值资 产回购公司持有 其股份,该回购 承诺已于 2023年 12月 25日到期。 至 2024年 4月 29 日亿阳集团尚余 16,211.78万元未 支付,未能及时 有效履行股权回 购承诺。

  公司已于 2024年 4月 30日收到亿 阳集团指定 第三方万怡 投资支付的 股份回购款 余额 16,211.78万 元,且公司已 与亿阳集团 签署正式的 《股份回购 协议》。亿阳 集团已完成 对公司在其 破产重整过 程中持有其 股份的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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